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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效合同從開始就一直不具有法律效力,不受法律保護,導致無效合同的原因有很多,合同被認定無效后,如何處理因無效合同而產生的相關問題,那么無效合同的認定和處理是怎樣的呢?錦盾合同律師解析:
一、對無效合同的認定及處理。
當事人沒有民事行為能力、沒有真實意思表示或者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,訂立的無效合同,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由于無效合同而獲得的財產應予以返還,如一方有過錯,應負責賠償。
我國民法典
第143條:具有下列情形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:(一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;
行為者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
二、意思表示是真實的;
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,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;
第157條:民事法律行為無效、被撤銷或確定無效的法律后果:行為者因行為而獲得的財產,應歸還給行為者;無法歸還或無需歸還的,應予以折扣。有錯誤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損失,雙方有錯誤的,應承擔責任。依法另行規定的,依照其規定。
合同糾紛訴訟的特征有哪些?
第一,訴訟是人民法院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,根據當事人的申請,不能對其進行審查,也不能對其進行審判。當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但向其他國家機關提出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請求,不屬于訴訟范疇,不能適用民事訴訟程序予以保護。
法庭是國家的審判機關,它通過國家賦予的權力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爭議。法官由國家權力機關任命,當事人無權選擇法官,但有權申請對法官進行回避。
三、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案件有法定管轄權,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,法院有權依法受理。
四、訴訟程序較為嚴格和完整。比如,民事訴訟法規定,審判程序包括一審、二審、審判監督程序等等。一審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。此外,還規定了撤回、上訴、反訴等其他未設的訴訟方式。
五、人民法院在依法審理案件過程中作出的判決生效后,不僅對當事人有約束力,對社會也有普遍約束力。法院不能就判決中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再次提起訴訟,同樣的案件也不能再審理。
沒有行為能力的當事人;沒有真實意思表示的;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,沒有法律效力。由于無效合同而獲得的財產應予以返還,如一方有過錯,應負責賠償。